造谣滋事绑架政府搞违法强拆 福州中榕高科城事件内幕

楼主

wlj0427 [离线]

1★☆☆☆☆

发帖数:110 积分380
1楼
《福州中榕高科城项目违规用地无人管》、《无良开发商私自改土地性质称政府让边建边批》……近日,多篇恶意攻击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全国高科技(海西)产业化基地的网文,在网上流传。
网文的共同特点,一方面是恶意抹黑攻击科技城的开发者舒鑫实业公司,另一方面则是造谣称官员收好处当保护伞,从而绑架政府对已建成2.46万平方米的科技城进行违法强拆。
实际上,这是一起由严重违约的无赖商人自编自导的恶作剧,其目的是为了敲诈投资人。

“近期以来,发现有人假冒我司股东或合作伙伴的名义向社会融资和进行不利我司的非法活动,甚至有人利用境外服务器网站,虚构事实、编造谎言,不断发布不实消息,恶意攻击我司及政府相关部门,并进行恶意诋毁诽谤,严重侵害了我司利益,并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2015年10月26日我司与林瑞英、陈友信等签订《合作协议》,后因林瑞英等未依约支付定金而致使合作协议未发生法律效力。为此,任何以此名义进行的融资、借贷等行为均与我司无关,我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我司在南屿的“全国高科技(海西)产业化基地项目”,是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合法取得的,所有建设申报手续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关网络媒体此前刊载的文章涉嫌恶意诽谤,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民事责任,以维护我司法合法权益。特此严正声明!”
2017年5月12日,福州舒鑫实业有限公司就近日的恶意造谣事件,发出严正声明。而声明中所提到的林瑞英、陈友信二人,正是这起恶作剧的“总导演”。
据知情人介绍,2015年8月,经人介绍,称一平潭有实力的财团看好该公司的科技城项目,并有意进行合作开发,
经过一系列的商谈,2015年10月底,签订了以舒鑫实业等三公司为甲方、林瑞英(又自称“林敏”)为方乙方、陈友信为丁方的合作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第四条第2款第1项约定:“乙丙丁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500万元”。但是,在合作协议书签订半年后,林瑞英均没履行合同条款。
期间,她还一直欺骗舒鑫实业,称她有一笔巨款,只是暂时被因涉嫌“洗钱”被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冻结,案件马上就能了结,到时款项恢复正常后就能足额支付定金。这个谎话,被她连续讲了一年之久。
同时,根据协议书第十九条约定:“本协议自乙丙丁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款定金人民币500万元之日起生效….”。为此,依约该合作协议至今都未生效,况且林瑞英方已来重违约。
为了不影响科技城的建设进度,舒鑫实业原计划从人道主义方面对林瑞英进行照顾,决定不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并同意将她每次5万、10万、分无数次交给舒鑫实业的400多万“定金”全部退还;但林瑞英却无理取闹,一定要敲诈舒鑫实业1300多万元。否则,她就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对舒鑫实业不利的消息,恶意攻击政府,间接逼迫舒鑫实业公司就范,从而达到敲诈的目的。
同时,林瑞英等人既不同意解除合作协议,也不接受舒鑫实业提出的退还其全部“定金”的条件,而是拿着该合作协议四处融资,这是时隔半年后才被舒鑫实业所知晓的。
期间也有林瑞英的债权人直接找到舒鑫实业,称林瑞英在与舒鑫实业签订合作协议书之前,就已欠下高达数千万元的巨款,很多人的利息已经好几年没支付了;其中,福州某些政府(包括政法系统)官员受了林瑞英的欺骗而成了她的债权人,深受其害的官员却敢怒而不敢言,甚至还成为她恶意造谣攻击并敲诈舒鑫实业、及绑架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帮凶。
另外,还一份有力证据证明了林瑞英的社会关系网和所牵涉的公职人员,同时还证明林瑞英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为此,舒鑫实业公司特别提醒个别执迷不悟的林瑞英的“当局者”,不要再被她那虚伪的谎言所蒙蔽;擦亮眼睛、认清形势,不要再被别有用心的不良人士所利用,从而避免更大的经济等方面的损失。(作者:齐凛然)
2017/5/13 16:17:29
返回本版
1

请您先 登录 再进行发帖

快速回复楼主